可获得10分加分政策的6类考生为: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后3类照顾政策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校投档录取。
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王思海)北京市出台了今年高招照顾对象加分政策。有10类考生可获加20分优惠政策,6类考生可获加10分优惠政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烈士子女去年可获得10分加分,今年提高到可以享受20分加分。
除烈士子女外,可享受20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还有: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北京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被列入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名单”中具有保送生资格未被保送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有关中学推荐,北京市教委核准,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后3类照顾政策仅适用北京地区的高校投档录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3月31日出台《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各种照顾对象应在本科志愿填报前按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本科志愿填报期间登陆志愿填报系统提交相关照顾信息。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下旬开始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6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