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8年,我市继续实行高考英语科目“一年两考”,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考生的高考总分。3月23日上午,将举行本年度第一次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含一次笔试和两次英语听力考试);6月8日下午,将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科目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