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利益促进道德复苏,该不该?
路见不平、挺身而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认为这样的美德值得大力弘扬,而至于该不该用高考加分的利益引导机制来促进道德建设,则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高校招生首先要重品德。考生品德好不好,平时很难看出来,但在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其品德毋庸置疑。”济南学生家长王学君说,“如果儿子班上有人因为见义勇为获得加分照顾,我和儿子都不会嫉妒这样的好学生。”
在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是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机构之一,理事长孟庆丰说,给见义勇为加分的政策初衷在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从全国以及山东省的情况看,哪个地方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到位,哪个地方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就多,社会风气也就要好一些。
而在另一些人眼中,用升学利益促进道德建设,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见义勇为”属于道德行为,它是一种自觉的行为,不考虑得失、不考虑后果,纯粹出于帮助他人的目的。用加分政策来引导中学生见义勇为,本质上是在用升学利益诱导学生,得出的结果可能不再是见“义”勇为,而是见“利”勇为。
王忠武认为,见义勇为固然可以弘扬社会正气,但作为高考加分的手段就偏离了它原有的意义。利益驱动短期内或许会促进道德的复苏,但从长期看,这反而会使发自内心的正义感越来越稀薄。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大学副校长苏蓉对现行的高考体制有深入了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直言良好的道德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养成的,道德加分似乎是一个不必要的附加条件。“高考本身就是一个考试,已经相对公平,何必在录取时附加那么多条件再加分或者减分?当一个物体承载了太多不属于它本身的东西,就变味儿了。”她表示,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加分的政策饱受诟病,有些人用各种手段去获取加分项目不是秘密,对考生来说并不公平,建议政策制定者酌情考虑。
此外,由于认定见义勇为行为一般要有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参与抢险救灾的行为,所以许多人担心见义勇为行为列入加分项会变成鼓励未成年人冒险的诱因。
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想要厘清“见义勇为”的加分,难度很大。“中学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此阶段的学生首先应考虑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见义勇为。所以,一旦上升到高考加分层面,可能会引发负面影响。”
郑州市民张广博对此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高考具有高利害性,加10分、20分投档对部分学生和家长来说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不否认见义勇为行为具有的正能量的确应该发扬光大,但不应用加分政策引导中学生去见义勇为。中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容易冲动,不计后果,况且本身没有多少自我保护能力和专业避险经验,在很多时候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引导他们见义勇为无异于让孩子去冒险。
“对中学生见义勇为,我们的原则是不引导、不动员,但如果他们真做了呢?”孟庆丰说,“已经做了就不能白做,社会应该给予精神和实际利益上的奖励。所以此项政策更多的是事后褒奖,而不是事先鼓励。”
标准要客观、门槛要抬高,才有公信力
高考加分政策近年来饱受诟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过程中的种种乱象。一些家长担心,“品德加分”如果没有衡量标准,就无法保证公平操作,最终只能为权力寻租打开方便之门;如果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运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加分政策就可能被异化,沦为某些权钱交易的腐败通道,从而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损害其他考生的正当权益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冯浩是郑州一名高三学生家长,在他看来,思想品德好不好、是否高尚,无法量化,“不量化,背后就有操作空间,有人造假怎么办?这样会不会产生新的不公平?”周口一名高三班主任也认为,“没有细则,(思想品德)突出不能只靠主观评定,否则这将成为新的‘拼爹’项目”。
“这些年我们见过太多围绕高考加分的造假行为,可以说每一项加分政策都有寻租的空间,这也是社会舆论反对加分政策的原因。”河南省一名学生家长说,面对这样的加分政策,不免会有一些人打歪主意,比如自导自演一个“见义勇为”,甚至不排除一些部门利用职权开假证明的可能。
沈阳五中高三学生家长宣晓红说,对于一分能压一万人的高考来说,“见义勇为”能加十分,这个分值实在不小。关键是操作起来要客观公正透明,不给暗箱操作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