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金融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一、报考要求、资格线划定依据及自主测试科目: 1、考生报考要求:考生首先必须具备市教委发布的春季报考资格和条件。报考我校考生在具备基本条件下,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的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等级均必须达到D级及以上(信息科技需合格),有F等级者不能报考我校。 2、自主测试规模和测试资格线划定依据:我校将根据公布招生计划数并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按1:2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数学、外语和语文成绩依次进行位次排序。 3、学校自主测试内容: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评价) 面试内容:面试将围绕学生的知识结构(分值50分)、能力结构(分值50分)、创新潜质(分值50分)、综合素养(分值50分)四个方面予以评价,满分为200分。 测试着重对学生在上述四方面所体现出的心智、思维、应变、表达、交流、创新、特长、素养以及风纪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4、综合面试组织形式: 具体内容见我校公布的“上海金融学院2016年春季招生综合面试安排” 我校自主测试划定的春考文化资格线、具体测试地点、测试时间确认办法等,我校将在3月10日通过学校招办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到时及时登录查看并按要求进行确认操作。 二、录取规则: 1、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满分40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成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总成绩,并依照考生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进行成绩排名(同分条件下,优先参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我校将在3月15日通过招办网站公布考生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2、录取时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参照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我校公布的40名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 3、学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在3月16-3月22日通过学校招办网站公布和公示合格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前40位(待考生确认后即行生效)。候补资格考生名单:该名单考生位次在第41-60位。该名单考生需根据我校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情况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实际确认后计划缺额数。 4、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确认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过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学生需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资格确认。3月23日下午13:00-16:00对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录取资格确认地址:浦东上川路995号实验中心211房间。 1、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按沪教考院高招【2015】37号文件执行。 2、志愿填报:按教委规定要求填报,我校为单一专业志愿。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金融学招生计划:40名本专业是我校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的合作办学专业,招收的学生将独立组建“上海金融学院浦江学院浦江班”。学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安排至合作方工作。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四人间1200元六人间10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金融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18552021-50213407(FAX)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863650218899转8016
十四、网址
学校网址:招办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