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拨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工作安全平稳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及考试、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要把试题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作为工作重点,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高考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监测、研判,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0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把好考场入口关,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
强化内部防控和考场监控。各地要强化防控手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保密工作机制。对每一个涉密岗位梳理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照职责、排查风险、规范管理,做到每一个试卷存放的“点”和所经过的“线”,全天候无缝连接,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所有试卷运送车辆上加装GPS和随车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能随时监控试卷运送情况。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考点配备视频监考员,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各地要建立监考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考生和监考人员入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防替考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考场进行巡查,督察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对全省考场监控录像要进行回放倒查。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等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用品。
二、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规定,全面落实我省改革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