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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9-01-01 20:58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德楼1楼学生服务大厅。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银行缴费凭证,3、准考证,4、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

第十九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

1.师范组

测试形式:面试

时间:2018年3月25日08:00—18:0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

测试内容: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

2.非师范组

测试形式:笔试

时间:2018年3月25日08:30—10:30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32幢教学楼。

测试内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专业基本技能和素质等。

二、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二十条 2018年3月28日,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学校按要求拟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师范组按照本组总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非师范组按照各专业计划数5倍确定名单,并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放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和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高中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总分150分。

七、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仍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若师范组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总计划数的110%,非师范组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九章 咨询

第二十二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2018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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