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统考成绩和3门高中学业等级考科目成绩构成,总分满分660分
3门等级考科目从“政史地物化生”中自选,每门满分70分,计入高考总分时细化为11个等级
东方网9月20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公布《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决定今年启动上海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
据了解,上海试点方案的总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4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13门科目;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此外,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中,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选择学习其中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第呈现A、B、C、D、E五等;高中学业水平考的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合格考与等级考高中生均只能参加一次。
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
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高中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培养。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统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等级考每门满分70分;等级考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再细化为11个等级,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间的分差均为3分。同时,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2015年起,将上海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索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