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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高考,是这样的

2018-12-30 22:09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山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整体实施
语数外统考不分文理科外语听力将有两次机会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王沐源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公布《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我省自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夏季高考改革、深化春季高考改革。
    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但同时也是操作环节最复杂、落实难度最大的一次改革。
关键词 夏季高考:
高考总成绩=统考成绩+等级考成绩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按满分100分计入,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 8个等级。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份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其中听力部分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生的外语高考成绩由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成绩相加组成。
    等级考成绩需转换到8个分数区间
    考生的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每科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等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等级考试科目的等级计分规则为,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共8个等级。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
    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
    《试点方案》指出,在山东招生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提出在山东招生的分专业(类)等级考试科目要求。高校应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原则,提出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方面,夏季高考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需求。招生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自主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统考成绩+等级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高校自主招生旨在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考生须向相关高校报名,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学校考核安排在统一高考后、夏季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普通批次前进行。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可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试点方案》提出,在部分中央部属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高校多元录取招生模式,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招生高校制定并公开招生办法,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接受报考学校考核,按规定参加夏季高考并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成绩由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 (含笔试、面试等)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组成,其中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关键词 春季高考:
以高职(专科)为主推行分类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 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文化素质总分320分。
    “专业技能”考试 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430分,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2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230分。
    技能测试成绩 根据专业类目性质,可使用分数表达或等级表达,如果使用等级表达,可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别计230分、190分、150分、110分、70分。
    春季高考以高职(专科)招生为主,推行分类考试招生,招生方式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类。
    统一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知识部分考试采用笔试,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技能测试从2020年起,按照招生专业类目由山东省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上一年度7至12月份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按专业类目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类目选择相应专业和学校。
    自2020年起,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实施范围为省内具备中职学生继续培养条件、技术技能含量高的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自2020年起,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实施范围为学校定位明确、招生管理规范、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和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关键词 学业水平考试:
等级考6选3纳入高考总成绩
    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学生应依据课程安排自主选择考试时间,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两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
    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纳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考科目的等级考试。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
高校录取重要参考
    《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信息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
    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的具体活动,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我整理,遴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水平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并由学生向学校提出入档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高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校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
让高校、高中、学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
三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王沐源
一问: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改了啥?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邓云锋:夏季高考是这次改革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也是牵引改革走向的“牛鼻子”。因此,《试点方案》把夏季高考作为改革的核心和重点,主要从“考改”“评改”“招改”三个方面系统推进改革任务。
不再分文理,选考科目多元
    “考改”方面,夏季高考采取“3+3”考试模式。第一个“3”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选。
    考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取消文理分科,夏季高考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数学试卷。高中学生不再分为文科生和理科生,由于学生选考科目的多元性,造就了高中学生知识结构的多样性。
实现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
    “评改”方面,长期以来,我国高考招生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看分数,这次改革,确定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这种做法打破了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实现了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是高考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
    2020年,我省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中,还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依据,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共同组成,从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评价,这是高校人才选拔方式的创新,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科学选才,更有利于高中学生全面发展。
由分数对接转变为专业对接
    “招改”方面,考试、评价、录取是高考改革的一个完整链条。考试、评价改革力度再大,录取机制不改革,就无法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要通过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试点方案》确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除提前批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提高学生志愿满足率,同时推行多轮投档,提高高校计划满足率和学生升学率。
    实施“专业+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将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择与高校专业(类)人才选拔对接起来,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匹配度,满足学生的专业取向和兴趣爱好,促进高校科学定位,更加注重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突出特色专业、优势专业,形成学校品牌和特色,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问:
“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之间是什么关系?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勇:所谓“高校选科”,是指高校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高中学生报考本专业必须学习的等级考试科目。所谓“学生选考”,是指高中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和自身兴趣、志向和学习优势,综合分析自己要选择哪三门学科作为自己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
    “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是这次改革的两个关键环节,这项制度的设计,基于三个“还给”,即: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
    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赋予了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相关课程的权利,这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使高中学校能够随着“选课走班”制度的普遍实施,逐步走出同质化教育的羁绊,迈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道路。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给予学生课程学习的主动选择权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释放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保障学生个性自由发展。
实现学习兴趣、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的双向联结
    通过这种制度设计,实现了“三个联结”:
    一是学习兴趣的联结。高中生除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选修课程的学习必然是基于自身兴趣的优势学科。
    二是专业学习基础的双向联结。“高校选科”与“高中选课”的对接,推动的是高中学生对必备的专业学习基础相关课程的学习。
    三是综合素质的双向联结。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或者参考,考察的是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与高校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突破了过去高校招生只看 “冷冰冰的分”,而忽视“活生生的人”的局面。
三问:
“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究竟是怎样的模式?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长期以来,高校招生一直实行“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填报志愿时,首先要选择报考学校,然后再从选报的学校中选择专业。在录取过程中,以考生选择的学校为单位投档,一个学校作为一个投档单位,不考虑考生填报的是哪个专业志愿。只要考生档案投到了某一志愿学校,并且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会因为总分低而被学校退档。“学校+专业”模式下,每一个招生学校有一条最低录取分数线。
旧模式常有考生被调剂至不喜欢的专业
    在“学校+专业”模式下,一方面,考生会经常纠结于优先考虑学校还是优先考虑专业的问题。每年,都会有学生被录取到自己心仪的学校,但是却被安排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另一方面,这样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方式,容易使高校过度关注自己的最低录取线是多少,比同类学校高还是低?在最低录取线的保护下,一般地方院校不论专业办学水平多高,都无法与大家心目中的“名校”或“重点高校”竞争,学校内的所有专业的差异也被掩盖,不利于学校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不利于高校内部和高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竞争。
新模式由学校优先变为专业优先,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高考综合改革,实行“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这种模式不是学校与专业的简单的顺序调换,最大的区别是由以往的学校优先变为专业优先,由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变为以一个专业(类)加一所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假设考生选考科目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在规定的志愿数量内,按照专业报考要求,考生志愿填报大致会呈现三种情形:一是可以选择同一学校的所有专业,二是可以选择同一专业的不同学校,三是可以交叉填报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
    实行“专业(类)+学校”的模式后,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规则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将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各专业(类)的缺额计划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有利于学生专业成长,打破高校弱势专业招生保护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至少有四方面的优点:一是充分体现考生的职业倾向和专业兴趣爱好,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的专业成长与发展。二是由于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考生不用担心被录取学校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尊重了考生的专业选择权。三是有利于学校录取到专业志向明确的考生,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是打破了旧有模式对高校弱势专业的招生保护,促使高校更加注重专业调整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通过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专业办学质量,吸引到更多的优秀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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