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2016年高招时间依然为6月7日、8日。具体来说,7日上午9:00~11:30,语文考试;7日下午3:00~5:00,数学考试;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8日下午3:00~5:00,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