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报名时间:2018年9月1日至9月9日,9月3日开始现场确认至9月9日18∶00截至,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018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开放大学)、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二)招生计划
今年实行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按规定先编制分省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的专业目录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校的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待正式纳入国家2018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录取。凡未列入2018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生的院校,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文凭。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成人高校毕业后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5.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具有相应学历且年满十八周岁(2001年2月28日前出生)的社会青年。
6.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成人院校的医学类毕业证书只能作为学历依据,不能报考执业资格。
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持相应的资格证书到县(市、区)招考机构履行报名手续。
7.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得免试入学。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凡毕业后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生除外)。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云南省2018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点击“进入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 ( )注册,用户类型选“成人高考考生”。考生需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二代身份证号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二代身份证者不予报名(军人须有军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号码出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网上注册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确认签字,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