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轶琳6月5日报道: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调整今年高考加分项目,其中,竞赛加分项目、体育特长生、上海市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均有调整。
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根据市教委消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上海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若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ISEF)、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若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市教委宣布,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
获得田径、游泳等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获得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射击(含射箭)等8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共同认可的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前6名(不足8队减2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个人前5名(不足8人减3录取;不足4人,不予登记)、市级单项锦标赛中集体前3名(不足6队减3登记;不足4队,不予登记)、市级综合运动会前6名(不足9人或队减3登记;不足4人或队,不予登记),且参加市教委、市体育局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
申请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须向市教委提供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及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集体项目运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市教委会同市体育局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统一测试须全程录像,学生测试成绩现场公布,通过测试达标者须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和其所在中学指定地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方可获得高考加分资格。部分运动项目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教育部公布,教育部未公布测试标准的运动项目,由市教委会同市体育局制订。
上海市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市教委宣布,凡在高三阶段参加全国、上海市文艺竞赛(须是市教委认定的竞赛),并获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凡在高三阶段被认定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上海高校投档;被认定为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者,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上海高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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