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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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文
《通知》明确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保障高考工作安全平稳。加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集中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落实好改革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进一步推进减少录取批次改革和高职分类招考。
三是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依规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管理。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各类型招生中弄虚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应类型招生资格外,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是进一步强化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健全保障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生信息安全。
六是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加大考生诚信教育,加强招生宣传和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坚持正确导向,规范志愿指导和新闻报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相关规定,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