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专业一直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招生,每个本科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类,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学科门类
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专业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每个学科门类包含若干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
专业划分
专业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授予学位
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新增备案专业
目前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实行备案制,这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依据教育部的规定,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和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以外,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实行备案制,加强省级本科专业管理统筹权,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在这次新增备案本科专业中,最“热门”的均与信息技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