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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解读

2018-12-20 14:20 来源:互联网综合 作者:佚名

  2018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对比2017和2018年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来看,优惠分数更加细化,具体优惠也有变化。具体如下: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A类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B类

  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B类计划考生可能作退档处理。

  C类

  C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工商管理类(此类入选资格考生填报此专业类视为填报创业试点班)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对于江苏省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及以上。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以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3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入学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转专业时,A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仅能在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C类计划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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