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大高考配套性文件,对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了重新设计。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升级”14科,并将覆盖整个高中3年。
最重要的变化是,考生可从政史地理化生6科中任选3科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不过,江苏考生暂时不用担心,因为教育部明确,只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任选3门计入高考总分
1 政史地理化生“6选3”
意见规定,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5门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2 江苏至少2017年后实施
不过,教育部明确表示,这一新要求只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实施,因此对江苏考生暂无影响。有关人士表示:“除非江苏在明年也加入新高考改革试点,否则至少要到2017年之后,高考调整后才会配套调整学业水平考试政策。”上海、浙江两地考生将更早体会到新政策的变化。
3有望一科两考、“反悔权”
意见强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两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
记者也注意到,意见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也意味着考生有望一科两考,或者“反悔”之前所选的学科。
4 计入高考的3科计等
新规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分数不再是唯一评价
1 政史地理化生“6选3”
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
针对这类问题,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