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哪些事项?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和《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的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的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